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1日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豫建法〔2018〕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衔接好国务院、省、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网上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推进网上审批全覆盖;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依申请权力事项的网上办理,逐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科室:人事科,行政服务大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善动态管理,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加大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力度,对不符合时宜、阻碍改革发展或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取消调整;梳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价格改革。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通过完善收费清单制度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责任科室:办公室、建筑管理科 (四)围绕中心全面履责。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百城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自觉地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大局,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责任科室:扬尘办、安全科、督查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五)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国家、省、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责任科室:监察室 (七)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督导及管理使用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加强日常管理,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八)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在总结全系统近年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大调研活动,特别针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完成质量不好的地方和行业,加强督促指导和研讨交流;注重创新和实效,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和改进弱项,推动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责任科室: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根据执法实践探索梳理、公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减少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认真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 责任科室: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持续创新执法和监管方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有效衔接、深度融合,切实增强企业与百姓获得感;深入推进执法方式创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做到程序规范、功能完善、操作简便、可查可控;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将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网上咨询、网上听证、网上意见征集和反馈。 责任科室:法规科,建管科,墙改科,设计科,安全科,质监站,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责任科室:人事科、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培育推选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责任科室:法规科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国家、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按要求将重大行政处罚报送备案审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择优将行政执法案卷推荐参加评选,督促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四)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责任科室:监察室、法规科 五、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五)落实年度立法计划。认真落实省、市立法计划,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立法计划按期推进、如期完成。重点加强城乡环境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房地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按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质量。 责任科室:法规科,科技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六)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依法受理和处理审查建议;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科室:法规科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七)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加强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科室:监察室,财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八)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审计、统计等部门依法行使的监督权,认真落实审计部门作出的审计决定书、意见书等,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财务科,办公室 (十九)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执行国家监察制度,对履职不力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问责。 责任科室:监察室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二十一)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展民意表达渠道,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二)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建立常态化政府网站监测机制,及时督促问题网站进行整改;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规范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做好信息发布审核。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积极探索,结合实际开辟更加简便的行政复议受理途径;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依法全面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责任科室:法规科 (二十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通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等,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责任科室: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五)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责任科室:法规科 (二十七)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科室:人事科 (二十八)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和内容;全年至少举办1期针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责任科室:法规科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九)健全领导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注意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十)落实工作部署和报告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十一)健全责任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不认真履职,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察室 (三十二)完善推进机制。持续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评选和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十三)完善宣传机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打通报、刊、台、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十四)加强保障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和充实法制机构工作力量,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责任科室: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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